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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永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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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广场A
座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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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
言 中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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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
补偿 |
| 反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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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一朋友小孩工作时间在某厂内因个人情绪用铁棍打伤一同事,后因紧张或精神异常,跑到宿舍楼跳楼,目前还在抢救中。
请问:我朋友是否可以要求承担一定责任。医药费厂方要不要负担。如果请律师,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敬请回复,不胜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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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者: |
黄河 |
留言时间: |
2009-10-7 |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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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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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
关于与残疾打架 |
| 反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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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父亲在老家做事时与人打架,但对方是帐着自己残疾人(左脚瘸,但不影响走路)连续三年都与当地人闹事并要求赔偿,当地派出所也都有案底,父亲与他撕打在一起,旁人就报警,警察来了没说什么意思是叫私下调解。但事后那人声称住院,要求父亲赔偿八百元,但父亲认为错在对方,但考虑到自己也打了对方愿意赔两百元,但对方不罢休。母亲本想找他母亲协商此时,但被对放母亲臭骂一顿,此时就不了了事。现对方放话出来说不赔那么多就要重打一次,请问此时我们应该怎么处理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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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者: |
XD |
留言时间: |
2009-7-11 |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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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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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
关于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思私自从工资里扣除罚款 |
| 反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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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人事部通知我要我去人事部,我去后在工卡上看到我被罚款50元,我问理由他说是我之前帮别人打卡了,所以罚款50元,我想问,在没有看罚款到发工资的时候才通知被罚款人这种行为合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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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者: |
唐鹏 |
留言时间: |
2009-7-2 |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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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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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
zhengyi |
| 反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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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者: |
李强 |
留言时间: |
2009-6-16 |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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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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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
紧急求助!此案不结我枉为人子。跪求各位律师出手相助。 |
| 反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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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此案不结我枉为人子。跪求各位律师出手相助。
事件过程:
二周前,2009.6.1日,我爸爸在东莞一家发廊里染头发(染黑),染了回到家里来就每天不停的掉头发,并且奇痒难耐,前额已经掉得跟清朝留发辫的男性额头一样,掉了一大片,快到耳迹了。也出现一些红斑,致使工作都没有办法正常进行,睡眠也受到很大的影响,每天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不停的洗头,不停的挠头,
昨天(2009.6.15)我们去找该发廊老板理论,老板开始说与他们无关,我就很生气,推了老板几下。后来老板答应陪同我们去医院检查。在镇医院检查完后,镇医院说没有办法下结论(只检查了一个真菌,检查结果显示未见),让我们今天去东莞大医院检查,
在镇医院检查过程中,该老板声称赔我们几百块钱,问我们行不行,我当时告诉他,我们只是要把事情弄清楚,到底是不是你们的责任,如果不是你们的责任,我们不会平白无故的去要你们的钱,如果是你们的责任,你们就应该负起相关的责任。
今天(2009.6.15).早上约同该老板去东莞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如下:“染发后脱发一周,二周前染发,后觉头皮痒。PV(应该是这两个字母):头顶见断发,脱发。后面HY:接触性皮炎”,当时很明确的告诉我们,这个就是染发造成的。老板也没有要求我们再做其它的什么鉴定。只承认支付医药费用和来回的路费。我想这个事情不能只是承担一点医药费,我就跟他谈了谈。让他回去考虑一下再协商怎么解决。然后给我电话。
下午,老板打电话给我们,叫我们去他店里跟他谈,口气不是太好,当时因为我自己工作上忙走不开,于是跟他讲没有时间过去,叫他先在电话里说一下,他不肯。过一阵子再来电话说了两句话,就把电话给了另一个人(声称是他的房东),叫我们过去他们店里面谈。我感觉有点不对劲。我怕他会请一些社会上的人对我做出什么事情来,所以我就说那我们都出来,在一家建行门口见面。我特意选这里,是因为这里有摄像头,能够让双方都有安全感。他同意,于是我们就约好在建行前面那里等他,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协商一下。并且明确的告诉他,不想去他店里一是下午没有时间,二是也不想弄得他不好做生意,对他店里影响不好)。
接着我就带着我父亲去到约好的地方,刚好碰到我朋友带女友去商场买东西,就聊起这个事情,还没有聊完,这个法廊老板就一个人过来了。我朋友和他女友也跟我一起过去了,我们刚刚找地方坐下,还没有说两句话,就过来一队人马,不分清红皂白,也不曾亮证件,过来就把我们四个人(我,我爸爸,朋友及其女友)一顿拳打脚踢,特别是把我爸打了两个耳光(我能指认其人),然后用编织带绑起来,把我们送到分局。当时有很多围观的人。后来我们才了解,原来是该老板去治保会报案,说我们敲诈他。镇公安局的同志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告诉老板,我们根本不够成敲诈。还是自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申请法院打官司。我们被关了两小时后被放出来了。
现在我想上诉,1、发廊老板毁谤,导至我们4人受到不正当功击。侵犯我们4人的人生权利,
2、发廊老板事先未对我爸的皮肤进行是否过敏或者不适合染发进行测试,导至现在头发脱落大半。整天不敢出门。也不能工作。心理上受到很大程度影响。导至现在夜夜失眼。精神衰退。
3、本人要求发廊老板对以上两项进行赔偿。并对我们进行赔礼道歉。
不知哪位律师有信心接手这件案子。。一定重谢。
我怕惹出更多的麻烦,所以没留电话.好心的律师可以从邮件与我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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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者: |
受害人 |
留言时间: |
2009-6-16 |
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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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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